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通知声明>烟台市文化馆郑重声明

烟台市文化馆郑重声明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5/12/8 15:29:15

为维护群众文化活动的良好秩序,防止社会公众因名称高度相似产生混淆,并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与名誉损失,烟台市文化馆现就我馆馆办团队“烟台文华爱乐乐团”与“烟台市文华爱乐乐团有限公司”两个法律主体的关系,郑重声明如下:


一、“烟台文华爱乐乐团”与“烟台市文华爱乐乐团有限公司”名称相似但主体性质与法律地位完全不同

1.“烟台文华爱乐乐团”系隶属于烟台市文化馆的公益性非营利性馆办艺术团队,活动均接受烟台市文化馆的指导与管理,其名称、品牌及相关权益归烟台市文化馆所有。

2.“烟台市文华爱乐乐团有限公司”系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公司与烟台市文化馆及我馆所属“烟台文华爱乐乐团”不存在任何隶属、产权及授权管理关系。


二、责任主体与活动区分:

1.凡由烟台市文化馆及我馆所属“烟台文华爱乐乐团”组织、主办或参与的所有演出、培训、交流及其他文化活动,均将通过烟台市文化馆官方渠道(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予以正式发布并确认。

2.“烟台市文华爱乐乐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展的所有商业或非商业活动,均属该公司独立行为,由其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烟台市文化馆及我馆所属“烟台文华爱乐乐团”对该公司的任何行为不承担责任,亦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防止混淆与权益保护: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邀请、洽谈、宣传涉及“文华爱乐”名称的演出或活动过程中,务必仔细甄别活动主办或承办方的法律主体身份。对于非我馆官方渠道发布的、以“烟台文华爱乐乐团”名义开展的活动信息,请务必向我馆核实,谨防误解。

我馆保留对任何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烟台文华爱乐乐团”名称、标识或足以引起公众混淆的类似名称,从事虚假宣传或商业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沟通与核实渠道:

敬请社会各界在合作洽谈、观看演出等场景中,仔细核实相关主体资质与名称信息,避免因名称混淆产生误解。如需确认“烟台文华爱乐乐团”相关信息,可通过烟台市文化馆官方渠道( 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0535-6200457)进行查询核实。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烟台市文化馆及“烟台文华爱乐乐团”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持公益性原则,为市民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特此声明,敬请周知。


烟台市文化馆


2025年12月5日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