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邹宏明(460028********2815)、陈志仕(460028********3237)、谭啟雄(460028********2815)、王不铁(460028********2817)、吴年景(460028********2817)、何亚坤(460028********2815)、吴智勇(460028********2837)、王志霞(460028********2829)、符学赞(460028********3218)、黄国建(460028********3215)、符学加(460028********3251)、谢安(460028********3215)、王伶丽(460028********6083)、符文彬(460028********3217)、唐栋财(460028********3219)、陈扬龙(460028********3259)、符永辉(460028********3211)、王必辉(460028********323X)、王学知(460028*****6321)、谭友胜(身份证信息不详)、陈金妹(身份证信息不详)、王不平(身份证信息不详)。
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原国营红华农场)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海南日报刊登公告要求上述人员回公司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截至2022年5月22日公告已满65天,公告已视为送达。
现上述人员因旷工超过五天违反了公司《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八条第五款:“所有职工每个工作日应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个工作日有两次未打卡的视为旷工半天,每个工作日有三次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一天。”及第九条第二款:“一个月旷工天数累计达到5天或未打卡次数达到10次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给予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并经工会同意,公司决定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关系,通知如下:
(一)自 2022年5月3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公司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至 2022年5月止;
(三)本通知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公司与上述人员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二、垦区中小学未移交人员: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发布公告收集垦区中小学未移交人员(原国营红华农场中小学校)信息,请失联垦区中小学未移交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未报到的将停发补贴,直至本人前来报到为止。截至2022年5月31日,以下人员仍未到公司报到,因此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正式停发以下人员的补贴:陈金妹、李先珍、陈美兰、肖达干、陈桂梅、林桂玉、王赛芬、龙沛芳、王玉飞。
以上人员为农场公司长期失联人员和垦区中小学未移交人员,无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请以上人员尽快与农场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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