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南农商银行”)已经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广东连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粤银保监复〔2019〕487号)批准开业,依法办理了《金融许可证》,2019年6月25日在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现决定于2019年6月26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连南农商银行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本行中文名称:广东连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中文简称:连南农商银行;
本行英文名称:Guangdong Lianna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本行英文简称:Liannan Rural Commercial Bank;本行英文缩写:LNRCB;
本行住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德大道,邮政编码:513300,注册资本:人民币121,786,114.00元,法定代表人:李世峰。
连南农商银行下设15个分支机构, 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连南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连南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由连南农商银行承继。连南联社与相关各方之间形成的合法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担保决议、代理协议等)继续有效,连南联社在该等法律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连南农商银行承继。各借款人、担保人等义务人应直接向连南农商银行履行其对连南联社的各项义务。原连南联社的营业网点作为连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对外提供金融服务。客户日常业务的办理、为其服务的人员及交易账户等信息保持不变,客户无须办理变更手续。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连南农商银行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如有垂询,请与本行联系,咨询电话:0763-6838830。
特此公告。
广东连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