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达电声”)拟通过向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07604395,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共达电声为存续方,将承接(或以其全资子公司承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相关权益,本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
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议案已经共达电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的股东均已就本次吸收合并履行了内部所需的全部决策程序且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或批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债权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债权通知书的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而影响其债权,有关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的存续方共达电声按有关债权文件的约定履行。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邮寄方式的申
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秦秋燕;地址:深圳市南山桃源街道田寮工业A区田寮大厦1403;联系电话:0755-86550455。
特此公告。
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