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巴桑女士:
现就你为承租人【马木哈麦】《融资租赁合同及保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ZHZL2020206877)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事宜,依法发布公告催告,具体事项如下:
宁夏三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已依法受让案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本公司系案涉债务合法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全部剩余债权。
案涉合同主债务履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根据案涉合同第七条第7.3款约定,你自愿为承租人案涉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案涉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本公司本次催告系在合法有效的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保证担保范围涵盖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留购价款等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现承租人无力清偿案涉全部债务,本公司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日内,全面履行连带保证清偿义务,一次性代偿案涉合同项下全部欠款合计人民币156580元(该金额包含应付租金、违约金、留购价款,不含逾期付款利息及其他费用)。
若你未在上述公告期限内足额、完整履行代偿义务,本公司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因此产生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逾期付款利息等费用,以及你个人涉诉、失信惩戒等全部法律后果均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催告人:宁夏三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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