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致:曹志、叶天宇、孙宪琴、雷艺、刘德辉、深圳市昕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大 匠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粤商通达实业有限公司、陈艳娟(以下统称“债务 人”)
根据深圳市昌恒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深圳市荟盈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让方已将其对贵方享有的以下债权及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荟盈实业有限公司:
1.依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粤0309民初350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含借款本金21559442元、利息、律师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等);
2.编号为SJ28765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150万)、SJ28765-1《保证合同》项下债权,以及盛进小贷与陈艳娟签订的800万《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含本金、利息及抵押担保权益);
3.基于上述债权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强制执行权、参与执行分 配权、抵押权、保证债权及主张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全部程序性权利。
二、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深圳市荟盈实业有限公司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债权人,享有转让方对贵方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主张权、抵押权、执行程序中的相关权利等)。
三、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后,向深圳市荟盈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权对应的全部义务,后续相关款项请直接向深圳市荟盈实业有限公司履行。
转让方(通知人):深圳市昌恒海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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