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等相关单位/部门:
新疆中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新疆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协议解除事宜郑重告知如下:
一、协议解除情况:
我司已于2025年7月17日向衡水玉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刘雨杉、刘洋,以下简称“玉铖公司”)发出解除通知,即日起解除我司与玉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
二、权利义务终止:
1.玉铖公司自解除之日起不再具备名城公司重整投资人身份,无权以“重整投资人”或我司名义开展任何与名城公司重整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销售、资金筹措等);
2.所有与名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相关的事宜,请直接与我司(新疆中管实业有限公司)或名城公司联系对接,玉铖公司无权再行介入。
三、后续对接方式:
我司联系人:马新程;电话:15739728227。名城公司联系人:刘保华;电话:13565927613。
四、法律声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因玉铖公司此前的行为产生争议或损失,请及时与我司或名城公司联系。解除通知发出后如玉铖公司继续冒用重整投资人身份,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请各相关单位知悉并协助执行。
新疆中管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下一篇:广州恒益祥贸易有限公司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