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圣唐江山樾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5月23日,决定启动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兰馨公司)预重整工作,并通过公开招聘和评审程序,于2025年6月22日确定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担任兰馨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辅助开展兰馨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管理人现就兰馨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申报事宜,公告通知如下:
兰馨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申报利息的,暂统一计算至2025年5月23日。
未在兰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兰馨公司预重整工作(如对预重整方案的磋商、表决),不得参照企业破产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等规定行使权利。
债权人申报前应登录公共邮箱(账号:stjsyycz@163.com,密码:STJSYzq123456)并打开收件箱邮件,下载申报文件,按要求填写后,债权人可选择现场、邮寄或邮箱方式申报。
1.现场申报联系人:高清胜,电话:13613980236;李贞华,电话:18003983099。申报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召公路与上阳南路南山茶城1楼。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邮寄申报收件人:段京丽;联系电话:15138181275;邮寄地址:三门峡市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明珠大厦13层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
3.邮箱申报各债权人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账号:841530437@qq.com;lizhenhua0519@163.com),等待管理人通知邮寄纸质材料及核对材料原件即可。
特别说明:如后续兰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各债权人在兰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可不必再行申报;债权人对兰馨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受理重整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通知
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管理人
2025年7月22日
下一篇:暂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