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各界及合作伙伴:
近期,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未经我公司授权,擅自在其生产、销售的葡萄酒产品标签上标注“生产商:宁夏联合农科丹麓酒庄有限公司”,并以此进行市场宣传。现就此事郑重声明如下:
司与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生产协议或合作关系,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未经我司授权,擅自使用我司企业名称标注为“生产商”,系虚假宣传行为。
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及市场,严重侵害我司企业名称权,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已导致我司被第三方以“商标使用侵权”为由起诉连带责任,我司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须立即停止使用我司名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召回并销毁全部虚假标注产品。
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应通过公开渠道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向我司及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我司保留通过诉讼追究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民事赔偿及要求行政机关对其行政处罚的权利。
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宁夏紫源葡萄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内容。如发现相关产品,可向我司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特此声明!
宁夏联合农科丹麓酒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