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众恒信达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称“众恒信达”)、沈光炜先生早在2007年3月就将合作兴建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横岗下众恒信达工业园内的D栋4层厂房、7层宿舍(地址: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芙蓉工业区横岗下大街30号,以下称“物业”)的一切权益转让给众恒信达的实际控制人曾锐文、沈光炜共同持股的深圳市生意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生意行”),生意行系物业的唯一合法权利人,物业的运营、管理、收益(包括且不限于占有、管理、使用、收益、转租、投资、拆迁补偿)等权益均由生意行享有,众恒信达无权处分、处置物业,众恒信达应当履行与生意行签署的《项目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上事实,已为深圳国际仲裁院2022年10月24日作出的(2021)深国仲裁6611号生效裁决所确认。有关物业被众恒信达违规出租给广东安迪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安迪普“)期间的租金收益,(2021)深国仲裁6611号生效裁决同时责令众恒信达向生意行支付租金1700余万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考虑到安迪普已明确在2022年底前迁出深圳,且众恒信达与安迪普签署的非法租赁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生意行没有马上对安迪普强行清场,而是允许安迪普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生意行释放的上述善意,不视为对众恒信达与安迪普签署租赁合同的承认、追认,生意行保留循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2023年1月1日,生意行将收回物业,另行租予深圳市向恩达实业有限公司、朱瑞锋先生,有关物业的一切事宜均应与生意行交付、交接,安迪普向生意行以外的第三方交付、交接的,生意行一概不予承认,法律后果自负。
生意行在此郑重提醒各商事主体,提高警惕,不受他人蒙蔽,切勿与生意行以外的第三方签署租赁合同或缴纳押金、租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更不要与众恒信达恶意串通,自寻恶果!各位如有疑问,可联系生意行全权代表谢凯先生(电话: 13480960651)求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深圳市生意行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