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各债权人:
受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对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开展司法评估工作。为维护债权人的相关合法权益,现请各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团体、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司法评估工作组”申报登记债权,现将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为华电公司的相关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债权人、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或单位等。
二、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如债权人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当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工程结算欠款凭据、银行汇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对申报债权有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等情况的,还应当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凭据复印件。
三、请各位债权人按司法评估工作组要求据实填写债权申报表。
四、风险提示:请各位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漏报给债权人自身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负责,因瞒报和虚假申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债权申报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1月5日下午18时。
六、因受疫情影响,本次申报为书面申报。申报材料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21层1322室(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7750271656,邮箱:309301552@qq.com。
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