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丹田、周容、龚贤飞、易大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刘士清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现通知你们准时参加会议,并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股东刘士清;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开始时间:2020年2月16日16:00;结束时间:2020年2月16日19:00;
3.出席对象: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刘士清(身份证号码150102********3059)、曾丹田(身份证号码422201********5059)、周容身份证号码420704********0021、龚贤飞(身份证号码654123********1778)、易大龙(身份证号码421004********2551);
4.会议地点:博州精河县盐化矿产品加工区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刘士清。
二、会议审议事项:研究解决新疆亨一伦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周容、龚贤飞、易大龙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后续处理问题。
三、注意事项:请各位股东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实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表决权,会议决议按《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通知人:刘士清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