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菲斯赛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与贵州高投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服务公司吸收合并物业公司。本吸收合并完成后,服务公司存续,物业公司将予以注销,服务公司将承继物业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及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前述事项已经物业公司、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双方股东批准。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中:接到本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通知书者,自接到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债务由服务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一、债权范围: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贵州菲斯赛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债权。
二、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时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及方式、债权性质、数额、形成原因、有无担保事项。
2、债权人为公司的,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摁手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摁手印)、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摁手印)。
3、申报债权的证据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复印件亦需债权人签章)。
三、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66号;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王莲蕊;联系方式:15185138192。
四、申报登记时需提供真实证件、票据,证明材料,如发生虚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声明:本次债权申报仅为梳理贵州菲斯赛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申报登记不表示对所申报债权的确认,亦不构成对债权效力或诉讼时效中断的确认。
特此公告
贵州菲斯赛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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