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华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水富华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以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水富华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未依法履行2017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我局通过两次信函邮寄核查和对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均无法取得联系,同时,未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补报年度报告和办理注销登记。水富华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拟吊销水富华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30户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满六十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水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870-8639557、0870-8636011。
附件:水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30户企业名单(详见水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fx.gov.cn和云南北大门网http://ynbdmcn.gotoip1.com/)
水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