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
在各级政府、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发起人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山农 商银行”)筹建工作已经获得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批准(粤银保监(筹)复〔2018〕182号)。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完成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创立大会”),审议组建连山农商银行的各项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2月2日上午8:30至9:15办理会议签到,9:3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如在上述时间不能如期召开会议,则将在《清远日报》刊登延期召开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连山联社五楼会议室。
三、创立大会召集人:创立大会由筹建工作小组召集。
四、会议内容:审议连山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议案。
五、参会人员:全体发起人;连山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连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成员;连山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邀请的领导和嘉宾、中介机构人员等。发起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发起人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范围、事项、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六、会议预登记事项:
(一)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创立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自然人发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创立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名确认)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发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员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预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连山联社四楼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创立大会的发起人及其代 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19年2月2日上午8:30至9:15分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 发起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发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须加盖公司公章)、出席人员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三)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会务处截至本次会议召 开时间前仍无法确认其发起人或代理人或授权代表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次会议的会务处设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连山联社四楼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陶维飞 0763-8732472、13922610825;邓亮 0763-8732472、13828577022;传真:0763-8732472。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清远日报》上刊登以及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网点张贴发布。
(二)创立大会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敬请各位发起人留意。
(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或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各营业网点领取。
(四)为维护广大发起人的利益,本着节俭办行的原则,创立大会不向参会人员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连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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