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通知声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催收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催收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9/1/10 13:25:33

杜健、吉立彬、王光常、王光岭:


2013年9月3日,我行与杜健、吉立彬、王光常、王光岭签订《联合体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担保范围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在主合同项下所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3年9月3日,我行与杜健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我行授予杜健408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日,我行与潍坊宏发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潍坊宏发贸易有限公司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杜健应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2013年9月3日,我行与吉立彬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我行授予吉立彬408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日,我行与吉立彬签订《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吉立彬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我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日,我行与潍坊市盛辉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潍坊市盛辉食品有限公司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吉立彬应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2013年9月3日,我行与王光常、王光岭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我行授予王光常、王光岭272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日,我行与王光常签订《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王光常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我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日,我行与潍坊君伟经贸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潍坊君伟经贸有限公司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王光常、王光岭应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2013年9月3日,我行与杜健签订《贷款合同》,我行向杜健发放贷款408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9月4日。2013年9月3日,我行与吉立彬签订《贷款合同》,我行向吉立彬发放贷款408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9月4日。2013年9月3日,我行与王光常、王光岭签订《贷款合同》,我行向王光常、王光岭发放贷款272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9月4日。


截至2019年1月7日,杜健尚有贷款本金2352359.00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吉立彬、王光常、王光岭、潍坊宏发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吉立彬尚有贷款本金2349372.15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杜健、王光常、王光岭、潍坊市盛辉食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光常、王光岭尚有贷款本金1574690.26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要求杜健、吉立彬、潍坊君伟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9年1月7日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