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办学机构未经湘南学院同意擅自使用湘南学院办学设施照片或冠以湘南学院名称对外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给湘南学院造成不良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湘南学院的名称及相关知识产权,为维护湘南学院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合法权益,湘南学院已委托律师对相关教学机构发送律师函维权。为进一步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经湘南学院授权湖南天夫律师事务所
郑重声明如下:
一、湘南学院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湘南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nu.edu.cn/)公布为准,谨防假冒网站或虚假宣传。
二、湘南学院校名、校训、校徽等均系学校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皆不得以商业为目的擅自使用。
三、湖南绿岛美景生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湘南学院高尔夫学院招生办”“湘南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名义对外招生并以“湘南学院高尔夫学院招生办”的名义“代开收据”,在此,湘南学院严正声明:湖南绿岛美景生态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以上所有办学行为均与湘南学院无关。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湘南学院无关。
四、郴州市新文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和负责的“传质IT电脑培训学校”未经湘南学院同意,冒用“湘南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创新项目”的名义以及擅自使用湘南学院照片对外进行招生宣传,在此,湘南学院严正声明:湘南学院从未成立“传质IT电脑培训学校”,该办学机构所有办学行为均与湘南学院无关。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湘南学院无关。
五、凡未经湘南学院授权,冒用湘南学院名义或冠以湘南学院相关单位名称进行的招生活动均属违规招生的侵权行为,该类招生不具合法性,无法取得湘南学院学籍,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以上两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湘南学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法律责任。
湖南天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晶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