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冈农商银行”)已经广东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粤银保监(筹)复〔2018〕99号)批准开业,依法办理了《金融许可证》,2018年12月3日在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 现决定于2018年12月12日起正式对外营业。
佛冈农商银行系依照《中华人国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本行中文名称: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中文简称:佛冈农商银行。
本行英文名称:Guangdong Fogang Rural CommercialBank Co.,Ltd.;本行英文简称:Fog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本行英文缩写:FGRCB。
本行住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南路59号农商金融大厦;邮政编码:511600;注册资本:人民453,335,303.00元;法定代表人:麦瑞勇。
佛冈农商银行下设22个分支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佛冈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佛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佛冈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自行终止,其全部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由佛冈农商银行承继。佛冈联社与相关各方之间形成的合法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担保决议、代理协议等)继续有效,佛冈联社在该等法律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由佛冈农商银行承继。各借款人、担保人等义务人应直接向佛冈农商银行履行其对佛冈联社的各项义务。原佛冈联社的营业网点作为佛冈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对外提供金融服务。客户日常业务的办理、为其服务的人员及交易账户等信息保持不变,客户无须办理变更手续。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保函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佛冈农商银行将一如既住地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如有垂询,请与本行联系,咨询电话:0763-4291686。
特此公告。
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