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
现将召开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2018年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本次召集人为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瞿理勇、吴晓军、林河、福建同德投资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10月18日,合计持有公司34.7%股份的股东瞿理勇、吴晓军、林河、福建同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依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联合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反馈;其后召集人于2018年10 月31 日依据《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公司监事会发出《关于要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监事会收到上述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 11月1 日,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向公司各股东发出《关于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函》中已明确不按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10%以上股东可以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00。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809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撤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免去陈健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董事会决议的议案》,议案内容:提议撤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免去陈健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解除张木成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木成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依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其已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为此提议免去张木成董事、董事长职务(相关资料见附件);
(三)《关于解除刘微芳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董事刘微芳在解除陈健财务总监职务时,利用与张木成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其已不适合再担任该职务,为此提议免去刘微芳董事职务;
(四)《关于解除陈寿清董事职务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董事陈寿清在解除陈健财务总监职务时,利用与张木成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其已不适合再担任该职务,为此提议免去陈寿清董事职务;
(五)《关于提请增选瞿理勇为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若因现任董事被罢免而产生空缺的董事席位,提请股东大会增选瞿理勇为董事会董事。 (候选董事瞿理勇详细资料详见附件资料)
(六)《关于提请增选吴晓军为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若因现任董事被罢免而产生空缺的董事席位,提请股东大会增选吴晓军为董事会董事。(候选董事吴晓军详细资料详见附件资料)
(七)《关于提请增选傅雄晨为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内容:若因现任董事被罢免而产生空缺的董事席位,提请股东大会增选傅雄晨为董事会董事。(候选董事傅雄晨详细资料详见附件资料)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可在会议召开前,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会议联系人参会与否,也可直接前往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参加会议。到会时,出席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为法人或其他企业的,还须持该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文件,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办理会议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12月18日上午10:00前;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809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庄小玲,联系电话:13905920325,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809室,邮政编码:350004;
(二)会议费用:出现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附件文件:(一)《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二)《免去张木成董事、董事长职务》材料;(三)董事候选人(瞿理勇、吴晓军、傅雄晨)简历。
召集人:瞿理勇、吴晓军、林河、福建同德投资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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