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药膏产品是由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法药品,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5021464。2017年3月27日刊登的我公司桂龙药膏产品平面药品广告是未经我司授权,非正常广告投放。该广告篡改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药品广告内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广告未备案;
二、扩大药品适应症;
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刊播违法药品广告的行为是错误的,必须予以改正,公司因缺乏对经销商广告发布的监管制度,造成该事件发生,今后公司将健全经销商广告发布管理制度,改正错误。
该药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内容适应症为:祛风除湿,舒筋活络,温肾补血。用于风湿骨痛,慢性腰腿痛,肾阳不足及气血亏虚引起的贫血,失眠多梦,气短,心悸,多汗,厌食,腹胀,尿频。
为保证江苏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公司特别对该产品广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并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歉意。现我公司郑重声明:
一、严格执行《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绝不刊登虚假违法广告;
二、严格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刊播,绝不擅自更改审批内容;
三、处方药保证不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四、自觉加强对企业广告的监督,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五、我单位如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自愿接受药监局的一切处罚,并保证一年内不在江苏市场销售。特此声明。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