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和湖南高速公路体制改革工作需要,目前我处已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简称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工作。为保障我处现已离开高速公路系统(简称离职)的原试点人员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在2014年9月30日(含)前离职的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衡阳管理处(含原衡枣高速公路管理处、衡炎高速公路管理处、衡枣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衡炎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衡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试点人员(名单附后),请于2018年11月4日前到我单位进行原试点个人缴费数据的核对确认。
2. 2014年9月30日后离职的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衡阳管理处原试点人员(名单附后),请于2018年11月4日前配合我单位进行原试点个人缴费数据和企业养老保险补缴费用的核对确认,并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补缴2014年10月至离职期间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费用至指定账户,以便我单位进行企业养老保险补缴。
上述人员请务必于规定时间配合我单位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本人今后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如上述人员未按规定时限配合我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一环西路77号;联系人:蒋雅珍;联系电话:0734-2880097。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衡阳管理处
2018年10月29日
人员名单如下:
艾冰、边泽新、曹小虎、常凌、陈志辉、陈妆、戴双、邓继平、邓人杰、杜惠、费璐、高正萍、桂树棠、何蔚、胡玉婷、黄伟、黄英武、蒋林、康宇、李群芝、廖艳琼、凌湘、刘衡、刘君、刘珊、刘文学、刘源、柳絮、卢桢、欧阳周、彭超、彭红、饶统、苏虹、谭思远、唐美丽、汪仕新、王平、王赛、王志、王婕妤、吴蛟、伍园园、肖梦龙、颜冰、易俊、余意、曾路微、曾勇、章渤超、张丹、张先觉、张扬、赵谦、郑娟娟、周均、周敏、周应存、朱军、朱丽萍、卓崇化、邹蓉、左韶萍、刘斌、程润三、吴夏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