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市协处中心”)已于2018年6月成立。市协处中心主要负责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并生效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的清查和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分配情况:市协处中心现设立五个专案组,案件分配如下:
(一)专案一组负责白昊、高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二)专案二组负责余四仁集资诈骗案;
(三)专案三组负责苏叶女集资诈骗案、刘兵集资诈骗案、张静集资诈骗案;
(四)专案四组负责刘有才集资诈骗案、武在行集资诈骗案、马毅兵集资诈骗案、韩丽集资诈骗案;
(五)专案五组负责李瑛、张艳集资诈骗案,宁虹集资诈骗案,赵二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丁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票据承兑案。
二、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
为确保涉案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案件资产处置工作效率,保障各集资参与人的知情权,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利益,上述案件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市协处中心各专案组进行信息核实登记,领取并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公告期间未到市协处中心核实登记相关信息的,视为放弃参与资产分配。信息核实严格按照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的集资数额、实际损失数额、返还数额登记。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名下银行卡原件、复印件(注明具体开户支行),放款凭证复印件,并提供联系方式。如委托他人代为核实登记信息的,需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书。
三、推选集资参与人代表:各集资参与人在核实登记信息的同时按照市协处中心的规定推选代表。每名集资参与人只能选定一人作为其代表。集资参与人推选代表人应填写推选代表人投票单,由集资参与人本人签名、按印。集资参与人代表应当是案件中的集资参与人或者集资参与人委托的律师。
所选举的集资参与人代表组成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所有集资参与人必须遵照执行。
四、市协处中心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为方便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市协处中心在信访接待大厅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各集资参与人和代表,及时帮助集资参与人联系各专案组人员。
市协处中心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北街博宇盛大商业广场(市蒙古族中学对面)。
接待大厅电话:0477-3896861;专案一组电话:0477-3896887、0477-3896884;专案二组电话:0477-3896874、0477-3896879;专案三组电话:0477-3896889、0477-3896890;专案四组电话:0477-3896862、0477-3896863;专案五组电话:0477—3896864、0477—389688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