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芝酒业”)大股东经充分协商,就收购其持有的景芝酒业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同日,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景芝酒业其他股东(国有股除外)发出收购要约邀请,内容如下:
一、收购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收购。
二、支付方式有两种:
1.当期付款,按固定价格每股6.9元支付现金;
2.当期收购、三年后付款:该方式尚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规划未来三年的业绩实现目标,三年后根据第三年的业绩的实际实现情况按15倍PE计算股份转让价格。
同时,对于审计后出现的或有负债,也由采用本支付方式的股东承担。
三、本收购要约邀请确定的邀请期限为2018年10月18日—11月16日。请持有景芝酒业股票者于2018年11月5日—11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股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至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钧瀚国际大酒店现场办理相关登记事宜。本公司已委托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办理股份转让的法律手续,对于所持股份为景芝酒业自然人股的,还需按山东产权登记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股权确认/过户手续。持有景芝酒业股票者可于收购要约邀请期间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专职律师李会广(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510154257;联系电话:13816649453)具体负责相关情况咨询及法律手续办理。
本公司此次收购景芝酒业股份的比例为34%-49%.
以上收购要约邀请解释权属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股东权益,现将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要约邀请通知公司各股东,各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收购要约邀请独立作出回应,完全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即接受收购要约邀请并选择支付方式或者不予答复。公司同时在公司网站连续发布相同通知。
特此通知。
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