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进霞,女,身份证号:620421********412X。
自2018年3月1日至今,已经有138天旷工,未到土建施工分公司报到上班。我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以快递的方式送达《限期返岗通知书》,其爱人签收后,该同志未按规定时间返岗。
李娟娟,女,身份证号:620103********1523。
自2018年5月2日至今,已经有96天旷工,未到输电施工四分公司报到上班。我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起在兰州晨报A14版上连续6期刊登《限期返岗通知书》,以登报申明的方式送达,该同志未按规定时间返岗。
王夫郎,男,身份证号:620103********1555。
自2018年3月1日至今,已经有138天旷工,未到土建施工分公司报到上班,至今无法联系,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起在兰州晨报A14版上连续6期刊登《限期返岗通知书》,以登报申明的方式送达,该同志未按规定时间返岗。
赵德湖,男,身份证号:620103********1512。
自2018年4月2日至今,已经有116天旷工,未到输电施工三分公司报到上班。2018年9月13赵德湖本人签收《限期返岗通知书》后,该同志未按规定时间返岗。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中的《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惩处细则》的规定,我公司依法与乔进霞、李娟娟、王夫郎、赵德湖四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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