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8月31日,因下列人员(合同当事人)分别在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辖内支行的贷款逾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现我行特一并公告催收,请被通知人近期到我行辖内支行结清贷款本息,如不及时偿还贷款本息,我行辖内支行将会进一步采取清收措施。
1.麓南支行债务人颜解,身份证号:430124****08149379,逾期贷款本金18万元;
2.麓南支行债务人颜解,身份证号:430124****08149379,逾期贷款本金18万元;
3.麓山支行债务人许军,身份证号:432302****04195419,逾期贷款本金43万元;
4.三叉矶支行债务人李铁辉,身份证号:430122****06061610,逾期贷款本金23.8万元;
5.雨敞坪支行债务人吴建军,身份证号:430122****0608603X,逾期贷款本金5万元;
6.雨敞坪支行债务人彭正辉,身份证号:430104****07275617,逾期贷款本金35万元;
7.雨敞坪支行债务人温浪,身份证号:430122****08066030,逾期贷款本金2.67万元;
8.雨敞坪支行债务人梁奇,身份证号:430122****11046055,逾期贷款本金5万元;
9.雨敞坪支行债务人肖立洪,身份证号:430111****09042211,逾期贷款本金50万元;
10.雨敞坪支行债务人张曌杰,身份证号:430122****11266014,逾期贷款本金15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