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甘肃省徽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9日作出(2026)甘1227民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甘肃兴能太阳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7MA71RCUW3P)强制清算一案。2026年6月15日经甘肃省徽县人民法院(2026)甘1227清算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成立甘肃兴能太阳能有限公司清算组开展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负责人:李文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将债权申报、财产移交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逾期未申报的,不得参与本次清算财产分配;逾期补充申报的,仅能在剩余未分配财产中清偿。申报债权的费用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申报要求:债权人须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明确债权金额、性质、形成依据、有无担保及优先权,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债权合同、对账凭证、转账记录、生效法律文书等完整债权证据材料。委托申报的,须一并提交授权委托手续。
二、债务清偿与财产移交:凡对该公司负有债务,或占有、保管、持有公司资产、设备、印章、证照、财务账册、会计凭证、合同档案等财产及资料的单位、个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返还移交全部财产及资料。
三、配合清算义务: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财务及相关经办人员须全面配合清算组开展清查、对账、资料移交、审计评估等清算工作。拒不配合、隐匿销毁账册、恶意转移财产的,清算组将提请法院依法追责。
四、经营行为限制:自法院受理强制清算之日起,该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及资产处分行为,所有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处置事宜均由清算组依法处理。
五、清算组联系方式:申报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东江五号路昌盛大厦四楼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璐,联系电话:0939-8260234;18883320260。
特此公告
甘肃兴能太阳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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