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金生的申请,于2017年6月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7月3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华源轩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因本案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特此公告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曹伟
联系电话:13928366768;传真:0755-82960236
上一篇:安阳市汽车配件厂破产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