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陈建红的申请,于2017年2月10日裁定受理柳州市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柳州市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柳州市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6月4日前,向柳州市晟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中路45号龙都2号楼11层;联系电话:0772-2834918、0772-2834921、13977223706、13978080199;联系人:唐晓辉、江盼)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定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望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准时参加,并按相关规定提交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