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军: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宋灵芝与被执行人罗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宋灵芝申请,本院已依法委托了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99号翡翠云天家园9栋1103号房及长沙市岳麓区联丰路398号利海世纪绿洲花园2栋101号两套房屋进行了评估,现已作出(2016)湘0111执124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2016)湘0111执1247号《执行裁定书》及志成估字(2017)第0216ASGA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上述房屋。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