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我行将于2025年5月23日15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线上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依法对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告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构)物类。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建筑物共计13项,总建筑面积18,589.76㎡;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19项。
2.固定资产-设备类。包括机器设备和车辆,其中机器设备共计31项,主要为3号、4号矿热炉及其附属设备等;车辆1辆,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1宗,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为70045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2年12月21日。
整体参考价:3631万元,保证金:730万元。
二、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17时止。
三、展示地点:中卫市宣和镇工业园区。
四、参与竞买须知:
1.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自行向不动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情况,亲自踏勘现场了解实物资产的情况,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持委托人书面证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风险及标的物在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数量减少、隐形瑕疵、缺陷、损毁、灭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财产,位于宁夏胜金硅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内,对外没有单独的出入通道,如要进入大正伟业公司厂区,现需通过宁夏胜金硅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大门及道路入内。
4.截止目前,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房屋建筑物、硅铁矿热炉及配套相关设备均处于停用状态,管理人均以现状进行交付,具体资产状况以破产评估报告为准,交付后买受人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买受人取得破产财产后,若再次回收使用的,需自行支出拍卖标的物的检修、修缮等重启费用。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作出的(2022)内06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3号、4号硅铁矿热炉上的产能指标和能耗指标已经被置换,实际已由中卫市胜金北拓建材有限公司持有。
6.根据鼎程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07-29号《测量报告书》、宁(2021)中卫市不动产权第T0008410号《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清查核实: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的办公楼、食堂、厕所、地窖、围墙均坐落在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宗地红线外,3号、4号成品库、化验室、门房、彩钢房2、彩钢房1、维修车间、西门房、车棚、2号水池(3号、4号凉水池)存在跨宗地建设,上述宗地红线外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夏胜金硅业有限公司。
7.因破产企业可分配的财产有限,本次拍卖及资产转让所涉及到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在办理完成产权登记过户转移手续后,对拍卖标的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应满足园区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
9.成交后,买受人需按拍卖最终成交价0.15%的比例向中拍平台另付软件使用费。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有意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账号:29165001040034984),并持银行交款凭证、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现场踏勘确认函办理竞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管理人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十一层,管理人联系方式:黄律师17395165328、李律师17695018102。
拍卖人联系方式:王经理13139519898,温经理16609509898;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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