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广东荟誉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387834)
为防范私刻、伪造我司印章冒用签约、借款、担保产生债务纠纷,声明如下:
1.仅市场监管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具备法律效力,未经我司书面授权私刻、仿造印章引发的一切债务、诉讼责任,我司概不承担。
2.以我司名义出具的合同、标书,财务对账、商事文件,需同时加盖备案印章、留存签字用印台账、档案室留存原件三项条件方生效,缺任一条件均与我司无关。
3.我司印章执行双人监印、台账登记、原件存档管理,无完整流程记录的文件我司不承担履约责任。
4.无授权私刻印章冒用交易,或文件虽盖我司备案公章,但货款未转入对公账户、签约人私自收款的,全部欠款、诉讼费、赔偿损失由实际行为人自行承担,我司无连带清偿责任。
5.本声明登报当日生效,无溯及既往效力。登报前私刻印章签订、无授权无台账、款项未对公回款的合同,对我司无约束力;相关损失第三方直接向行为人追责,我司将留存全部证据,将报案追究伪造印章刑事责任。
6.所有业务款项仅可转入我司对公账户,严禁支付至个人账户;合作方可至我司核验备案印模、台账、存档合同。
7.本声明长期有效,后续印章变更,我司另行登报公示。
广东荟誉达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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