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致:所有关注或涉及湖南省众立实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法律事务的社会公众、合作单位及潜在利益相关方
我公司,湖南福林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湖南省众立实业集团公司的唯一股东。鉴于近期我公司关注到市场及部分合作方可能对众立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责任承担存在模糊认识,为维护健康的商业秩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范法律风险,现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湖南省众立实业集团公司(含其前身)系依法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众立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省众立实业集团公司、湖南省汇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方向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绿卓园富硒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湖南上古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百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三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沙国龙大酒店有限公司、长沙市泰宏人民路加油站、湖南省旺超防伪技术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华夏儿童文化教育科技园有限公司、湖南亿汇食为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众立出租车有限公司等),无论其股权层级如何,均系依据中国法律独立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我公司与众立集团之间、众立集团与其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均为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各自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各公司的经营行为、法律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应由该行为主体自行承担,其风险与责任不得向上级公司或股东进行不当传导或追索。
我公司在此特别提醒并敬告所有社会公众、业务合作单位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在与众立集团及其任何下属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签署合同文件或进行其他 法律行为时,请务必:
1.清晰辨识并确认与您建立法律关系的签约主体,即具体的、独立的公司法 人。
2.注意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凡涉及众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原使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律文件,如未在工商登记机关备案或未经我公司依法确认的,可能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授权依据不足的法律效力瑕疵,相关方应审慎评估其法律风险。
3.任何以“集团”“上级单位”“控股公司”等模糊称谓代替具体签约法人主体,或试图将某一公司的债务、责任归咎于我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的行为,均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我公司将不予认可,并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声明旨在促进法律关系明晰,提示商业风险,保障交易安全。请各方在商业
活动中秉持审慎原则,共同维护法治化、规范化的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湖南福林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