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现就我公司(各分公司)印章使用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唯一合法有效印章,我公司唯一合法有效、可对外代表公司意志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印章仅为:
1.分公司公章;
2.分公司财务专用章。
除上述两类印章外,我公司从未授权刻制、认可或使用任何其他冠以分公司名义的所谓“部门章”、“项目章”、“业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等各类形式的印章。
二、非法印章的性质与后果:任何未经我公司正式书面批准,擅自刻制、持有或使用的带有“中城卫”及其关联主体字样的其他印章,均属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此类印章在任何场合的使用均属无效,我公司对此一律不予承认,亦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法律风险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私刻我公司公章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法律,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四、提示与应对:敬请所有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或接触的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在接收任何以我公司名义出具的文件、协议、凭证时,务必认真核对所用印章。唯一有效的核验方式为:核对该印章是否为我公司备案在册的法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发现疑似私刻我公司印章的行为或文件,请立即停止相关事务接洽,并可向我公司或公安机关举报。对于任何因使用非法印章而给我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行为,我公司必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全部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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