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2023年6月19日;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性质:临时。
二、会议通知及股东到会情况 通知时间:2023年6月2日。会议应参加股东24名,实际参加股东1名。出席会议股东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公司股东88.775%的表决权(本次出席会议授权代为郭楣),未出席股东代表公司股东 11.225%的表决权。
三、会议内容:拟对胡威力(231023197506263319)、杨春巍(230103195906184257)、张显福(230103195704035114)、吴桂林(230103195502234254)、刘玉滨(230107196602190498)、宋春涛(230103197303312810)、段耀华(230103196209112420)、卞冠军(230103196006284230)、李玉旻(230103195608310913)、温和哲(23010319560612421X)、王振东(230103194909085110)、李晖(230103196604010475)、马奎山(230103195304282415)、刘和吉(230102195802253215)、邢占华(232126195905090028)、王华(230107197212240415)、苑玉斌(230107195906042238)、张学文(230106196010160811)、梅琪(230104196503273731)、郭亮(230103197102283216)、徐世杰(230103196907062416)、金国庆(230103196903045117)、徐义华(230103196509015147)等上述23名人员作出除名决议,解除上述人员的股东资格,上述人员的股权共计4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25%,上述人员除名后44.9万元的出资由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享受11.225%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至此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体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会议决议:
1.经我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决议事项如下:同意对胡威力(231023197506263319)、杨春巍(230103195906184257)、张显福(230103195704035114)、吴桂林(230103195502234254)、刘玉滨(230107196602190498)、宋春涛(230103197303312810)、段耀华(230103196209112420)、卞冠军(230103196006284230)、李玉旻(230103195608310913)、温和哲(23010319560612421X)、王振东(230103194909085110)、李晖(230103196604010475)、马奎山(230103195304282415)、刘和吉(230102195802253215)、邢占华(232126195905090028)、王华(230107197212240415)、苑玉斌(230107195906042238)、张学文(230106196010160811)、梅琪(230104196503273731)、郭亮(230103197102283216)、徐世杰(230103196907062416)、金国庆(230103196903045117)、徐义华(230103196509015147)等上述23名人员作出除名处理。上述人员的股权共计4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25%,44.9万元的出资由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享受11.225%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至此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88.775%通过,本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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