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数据处理公司因主管部门(出资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决议,现拟进行解散。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经研究决定对宁夏数据处理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债务进行清理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签署债权债务确认文书,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已在宁夏数据处理公司进行债权确认的除外),现将债权申报及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为宁夏数据处理公司的各类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供应商、已经提起诉讼的原告方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及单位。
二、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各债权人到达现场后按清算组要求据实填写债权申报书。
四、各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清算组将尽快核实,在此基础上与经确认的债权人签署债权债务和解清偿协议。
五、风险提示: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其申报人负责。
六、债权申报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60日内,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七、清算组信息:
姓名:宋洪涛,职务:清算组长;姓名:杨辉,职务:清算成员;姓名:张扬,职务:清算成员。
清算组联系方式:18295307727;清算组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4楼。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宁夏数据处理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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