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盐亭农信联社”)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建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亭农商银行”)的相关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在盐亭农信联社的基础上发起设立盐亭农商银行。
二、盐亭农信联社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成立后的盐亭农商银行承继。
三、授权“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处置净资产等工作。
四、盐亭农信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盐亭农商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由盐亭农商银行全体股东按《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共同承担和享有。
五、盐亭农信联社原股东股金处置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充分维护原股东权益和坚持依法合规、自愿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拟在盐亭农信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净资产量化分配(剔除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形成的公共积累,下同)的基础上,对原股东股金进行处置。
1.对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金,应在量化后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对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转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原股金,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发起人;
3.对坚持要求退股的,退股价格原则上应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4.对公告期满无法确认身份的原股金,原则上应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再具有股金性质。
盐亭农信联社原股东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行政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股权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权证到盐亭农信联社总部或所属网点,对持有股金进行确认,并自愿选择股金处置方式。若存在疑问,可咨询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下段375号)。联系人:蒲思颖,联系电话:13547118652。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的公告期为60天。
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