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溪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系经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位于岳阳市云溪区工业园的一家民营化工生产企业。现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年祥。
因
发现非本公司人员持有本公司名义的虚假印章,为了避免出现他人假冒本公司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本公司现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合法有效的印章为:经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15年11月20日备案核准的单位专用印章(编号尾数为0208)、合同专用章(编号尾数为0210)、财务专用章(编号尾数为0209)。除此以外的任何本公司名义的印章均为非法伪造或作废印章,均不代表本公司,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张兴隆自2015年11月19日起,已不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本公司从事任何行为。2019年5月23日,张兴隆在金溪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他人,不再是本公司股东。此后,本公司也没有授权张兴隆代表或代理本公司实施任何行为。
三、除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外,任何人如未经本公司合法有效印章书面授权,均无权代表或代理本公司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
四、如发现任何人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或伪造、仿冒本公司印章,或未经授权非法持有或使用本公司名义的作废印章,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南金溪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年祥。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