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晶城节能保温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年1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西安晶城节能保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时指定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的破产管理人。为保障广大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你方应于2020年5月6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方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方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5月9日上午1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以上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管理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D座903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夏青律师(电话:17791691039)
西安晶城节能保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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