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以下合称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为“公司”)重整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28条之规定,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管理人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适格的财务顾问,并将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选的财务顾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出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重整案专项财务顾问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报名机构或报名机构的母公司(或总公司)具备由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3.报名机构参与过在浙江省范围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破产重整、清算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财务顾问工作;
4.报名机构承诺为银亿集团与银亿控股重整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5.报名机构近三年内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包括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公司在内的全部公司,目前知悉的范围共为308家。后续工作范围有可能会根据工作的需要有少量的增加。
工作内容包括对银亿集团、银亿控股重整案可能涉及的财务事宜提供建议,协助重整方案的谈判、论证及细化,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维护债权人整体利益,同时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有意向的财务顾问应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10:00时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至管理人,或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PDF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同时发送交寄纸质材料至管理人的快递面单)。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1.报名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报名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推荐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的姓名、资历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名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资质证书。报名机构或报名机构的母公司(或总公司)具备由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3.从业经验。报名机构以往参与过的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企业项目的名称、资产负债规模,同时说明是否为破产重整案件或破产清算案件、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及其他介绍(需要提交业务证明材料,同时填写附件:从业经验统计表)。
4.报名机构参与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5.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成果形式等。
6.报名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报价函及报价依据)及是否承诺自行承担开展财务顾问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项目必要开支的盖章说明。
7.无惩戒或处罚的说明。包括参选机构的专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明。
8.报名机构授权委托书。
9.其他自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评审时间及标准:
(一)评审时间:2020年1月15日。
(二)评分标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对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及专业水准、项目经验、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六、确定选聘的财务顾问:报名机构经过评审委员会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报名机构为本次银亿集团重整案、银亿控股重整案的财务顾问,得分第二的报名机构作为本次银亿集团重整案、银亿控股重整案的备选财务顾问机构。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30至下午18:00,管理人联系人:贾骏杰,管理人联系电话:0574-87653675,管理人电子邮箱:nbs20190614@163.com,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银亿外滩大厦10楼1012室。
附件:从业经验统计表(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公告: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3BF34F49F8EEBBE36E105B262365ACF8)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