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墨脱县甘登乡甘登村至波密县古乡巴卡村道路工程、林芝墨脱县格当乡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经完工、验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本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自施工以来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进行逐一核对,并在此基础上签署债权债务确认书。凡与该工程发生过业务往来且形成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及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人为本公司名义下上述项目的各类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借人、担保权人、分包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
二. 各债权人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与本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协议、对账单、收据、收条、发票、汇款等)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三.风险提示:请各债权人按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债权,如因逾期申报或遗漏、隐瞒申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本单位/本人承担。
四.申报方式:
书面申报申报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68号,联系人:李冰冰,联系电话:0791-82222795,邮箱:2455096111@qq.com。
特此公告
中康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