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深圳市深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技术工人证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该行为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企业营业执照、宝安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资料接收回执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熊梦琪个人身份证件及其社保证明、被询问人身份证明材料、执法人员执法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版)》序号<1>的规定,责令深圳市深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改正;本局拟不予许可,对深圳市深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因已穷尽所有送达方式仍无法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深宝住建罚预告知〔2019〕13号)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60日。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预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已送达。本文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如你单位对本告知书的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日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政策法规科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告知内容无异议,本局将按本告知书内容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