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华控股(珠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宸华控股”)原股东拟将其持有的宸华控股部分股权对外转让。为消除纠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凡与宸华控股或名下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珠海市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市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市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尚有未结清之债权关系的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团体、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请在知悉此公告后向宸华控股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并就有关债权申报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10月6日,共计45日,工作日10: 00至17:00。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范围:申报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与宸华控股或名下控股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关系。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申报债权时,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的复印件,包括借条、欠条、收据、发票、合同、工程结算欠款凭据、银行转账凭证等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
3.对申报债权有担保和连带责任等情形的,应书面说明,并提交有关凭据复印件。
四.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356号首层之三。
五.申报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先生;电话:18022221960。
宸华控股(珠海)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