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鹏龙鸿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9年6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北京鹏龙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咸阳鹏龙鸿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管理人。为了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你方应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方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方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管理人地址:西安市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D座903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徐靖律师(电话:13167227546)、余育虹律师(电话:17742426751)
咸阳鹏龙鸿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