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浙师大与绍兴市上虞区教体局在城北实验中学挂牌设立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简称浙师大上虞附中。
学校为区教体局直属的公立初级中学,原名“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涵娥江中学、南湖中学、金清扬中学办学历史,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保驾山路478号。
学校全校师生秉承“厚德载物、敬业乐群”校训,倡导“以爱心培育生命促进健康成长,以文明启迪智慧引领个性发展”的办学理念,实施“文化润校、质量立校、科研活校、特色亮校”的办学策略,以全面培育“致远有爱、致知有慧、致美有格”适应新时代的青少年为育人目标,不断健全校本化的“致教育”课程体系,师生和衷共济,创优争先,学校相继荣获了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及应用普及优秀学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阳光体育设备创新与发展实验学校、浙江省示范初中、浙江省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体育特色学校、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绍兴市文明学校、绍兴市现代化学校、绍兴市文明校园、绍兴市数字化示范学校、绍兴市教科研基地学校、绍兴市示范家长学校、绍兴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众多荣誉。此次浙师大和上虞区教体局合作共建上虞第一所高校附中,为学校高品质发展搭设了优质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完善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现广泛征集学校徽标设计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背景:学校徽标是学校的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文化精神的体现,是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追求的文化凝练。籍学校更名之际,为更好地展现学校的办学精神和办学特色,提高社会美誉度和师生归属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校名的徽标设计。
二、征集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应征作品要求:
(一)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简称浙师大上虞附中)徽标设计的征集内容包括:徽标形象和配色。
(二)设计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2.设计风格和类型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3.既可作为浙师大上虞附中标识,又易于被师生群众理解和接受,便于与其他标识组合使用,易于学校网站、媒体报道,方便制作各类衍生品。
4.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既有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又能展现浙江师范大学与附中各自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建议以简洁色调为主,附中校园环境主题色:砖红(RGB:178,34,34)、凝白(RGB:255,255,240)。
5.徽标设计使用学校全称或简称,应包含以下元素:
中文: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全称),浙师大上虞附中(简称),英文:Shangyu Junior Middle School Affiliated to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三)徽标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者应保留设计原稿,以便入选后凭设计源文件取得奖励;
2.应征作品附创作思路和解释说明;
3.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创意、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识记、制作、使用和传播。
四、应征者资格:
(一)全体在校师生及海内外校友、社会人士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二)提交作品的所有应征者将被视为无条件接受本通告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三)征集单位有权审核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者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说明有关要求的,征集单位有权在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作品提交要求:
应征者应同时提交浙师大上虞附中徽标设计作品电子文件(矢量图)、设计诠释文字材料(300字以内)、《浙师大上虞附中徽标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四份文件。设计者允许一人(组)投多个设计方案。
提交作品设计(电子版矢量图)、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签名后扫描的《承诺书》(PDF格式),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sdsyfz@163.com,咨询电话:0575-82508823、82508816。
六、评选与奖励:
学校将组织评审组对应征稿进行评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对入围作品评选出: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含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形象标识特别贡献奖”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含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形象标识特别贡献奖”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含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上虞初级中学形象标识特别贡献奖”荣誉证书;
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特此通告。
浙师大上虞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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