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太平洋电机有限公司、凌进生、吴雪娇:
江苏龙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称“借款人”)向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委托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为其提供担保。并由福安市太平洋电机有限公司、凌进生、吴雪娇(合称“反担保人”)向我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于2011年8月18日与我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不可撤销反担保书》。因借款人违约,我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江苏银行宿迁分行代为偿还借款本息25746065.22元。
因借款人于2015年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我司申报债权45,319,574.79元,最终分配现金17,581,486.25元,尚有27,738,088.54元债权未获清偿,该破产案件于2018年5月23日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现公告上述反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向我司履行连带反担保责任,偿还我司未获清偿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未获受偿的代偿本金、利息及其他各方费用等。
若上述反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系人:张源,手机:13337849663
特此公告。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
下一篇:江苏省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