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BMTJ-6标段水上施工作业和通航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BMTJ-6标段水上施工作业水域实行全面禁航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自2018年9月29日零时起至2021年9月28日结束。
二、禁航水域:从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BMTJ-6标段钢栈桥向上游500米(施工作业区上界)和桥址向下游500米(施工作业区下界),上下界1公里范围划定为包茂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BMTJ-6标段水上施工作业安全区域;在施工期间对该水域实施禁航。具体坐标如下:上界:J1案点北纬:40°28′57.99661″,东经:109°44′20.181181″;J2岸点北纬:40°29′05.757344″,东经:109°44′17.603518″;下界J3岸点北纬:40°29′05.962971″,东经:109°45′01.330809″;J4 岸点北纬:40°29′13.723927″,东经:109°44′58.754369″。
三、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区内禁止一切船舶航行。禁止旅游、打鱼等活动。
2.如船舶确需通过施工作业区域,要先与施工单位联系,并提前5日向鄂尔多斯市地方海事局提出申请,许可后方可按照指定航线和时间通过。
3.安全区域内禁止一切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和作业,包括渔船从事捕捞设网作业。夜间施工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立照明及有关灯号,通航船舶不得在夜间航行(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作业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管理,严禁任何无关船舶进入该水域,并在施工作业水域的上界和下界设立明显的禁航标志、禁航公告牌等安全警示标志。
5.严禁在施工作业水域倾倒废弃物,以免污染水域和阻碍航道。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鄂尔多斯市地方海事局,0477-8586957;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0477-5220498;
施工单位电话:冯和平:18049018485、曹利刚:18391889866
鄂尔多斯市地方海事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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