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农商银行”)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大通农商银行二楼会议室(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54号)。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五)会议召集人:大通农商银行董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1.大通农商银行在册全体股东。2.大通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大通农商银行聘请的见证律师。4.大通农商银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等。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审议《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草案)》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草案)》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草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确定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价格》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股东以传真或e-mail方式于10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确认函发至大通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请参加会议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4:00报到,具体事宜请在参会人员确认函中详细填写。
(三)请各位股东务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会议联系人:马小燕,办公电话:0971-2721943;黄万刚,办公电话:0971-2721943;电子邮件:411135018@qq.com;传真:0971-2723010。
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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