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集中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是关系屏山县整体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对屏山县和产业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屏山县人民政府决定,以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库公司”)为主体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四川省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集中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系“产业园区”建设的组成项目之一。为加快该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招商,公开招选四川省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集中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为投资建设合作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及招商人: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库公司”)。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集中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制造产业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规划产业园区范围内市政道路及管网约8.6公里(雨水、污水和供水管网等)、土地整理约4000亩、企业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等基础公共设施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施工图及招商人具体要求为准。
(四)项目概算建安费总投资:本项目招商预估价(不含建设期利息)约90000万元(具体由招商人确定实施事项)。最终以屏山县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五)建设工期:约24个月(施工工期),其中牛鞍溪以东道路(含埋设管网)6个月、牛鞍溪以东场平4个月,企业服务综合体12个月。
(六)项目合作期限: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5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社会投资人中选后,在屏山县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移交。项目公司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三.社会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社会投资人施工单位须为国有企业,且应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017年年末总资产达20亿元及以上;3.2017年年末净资产达10亿元及以上;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和建设能力。
(二)若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成员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要求:1.经国家批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3.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为施工单位+投资人,投资人不承担施工任务。若牵头单位为投资人的,该投资人未履行项目资金筹措责任,作为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自行筹措资金,保障项目按期顺利建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参选保证金
(一)金额:社会投资人须缴纳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如中选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自中选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二)缴纳时间:2018年9月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到达招商人指定账户,2018年9月4日18:00招商人进行到款验资确认。参选保证金应以社会投资人牵头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社会投资人缴纳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后,同时参与招商人同一时段其他招商项目招选的,可不再缴纳其他项目的参选保证金,即可参与招商人其他项目招选活动。
五.融资实力保证金:
(一)金额:社会投资人须缴纳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融资实力保证金,未缴纳的社会投资人视为自动放弃参选。中选后该保证金作为该项目部分启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未中选单位的融资实力保证金自中选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二)缴纳时间:2018年9月3日18:00前到达招商人指定账户,2018年9月4日18:00招商人进行到款验资确认。
融资实力保证金原则应通过社会投资人银行账户缴纳。联合体参选的,原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为准,特殊情况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付款单位共同出具融资实力保证金缴纳说明(双方签章)。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9:00起至2018年8月31日18:00止(每日9:00-12:00, 14:00-18:00)。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实),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鲜章;3.参选人(牵头单位)由代理人报名并获取招商文件的,代理人须为参选人(牵头单位)本单位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三)报名地点: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21号茶检中心一楼)。
(四)报名单位于2018年8月29日9:00至2018年8月31日18:00(每日9:00-12:00,14:00-18:00)期间在报名地点获取项目招商文件。
(五)招商文件费用:获取招商文件需缴纳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无论参选人是否中选,招商文件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9月5日9:30;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开标大厅)。
逾期递交参选文件或未按上述规定地点递交参选文件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开选时间及地点:开选时间:2018年9月5日9:30;开选地点: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项目及招商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屏山县岷江北部新区集中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招商文件》。
八.本公告同时在《四川日报》、《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归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一)招商人: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地址: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21号(茶检中心一楼)
(三)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098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