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集团”)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是重庆市地产集团直属的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壹级国有开发企业,主要从事自主开发和项目代建。具备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本金11亿元,资产总额120余亿元,拥有员工120余人。
为进一步发展需求,康田集团拟公开征集战略合作单位后,在三年内进行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合作具体事项如下:
康田集团与战略合作单位拟对目标地块进行联合开发,共同设立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首期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康田集团控股或参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战略合作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8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战略合作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在2017年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等值外币,并提供相应的企业年报等证明文件(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以财务报告为准);
3、战略合作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或为知名房地产开发品牌(开发资质为暂二级及以上);
4、战略合作单位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测评系统中无任何不良记录(2016年至今);
5、战略合作单位须无违法经营、不良、不诚信经营记录。
6、若战略合作单位在达到三年或三年以上在绿色地产、文旅地产等相关领域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者可相应放宽资格条件。
(二)合作条件:
1、康田集团与战略合作单位合作期间,双方可同时在重庆市内和其他房地产相关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合作行为。
2、康田集团与战略合作单位签订联合竞拍协议后(战略合作单位可授权其区域公司与康田集团签订联合竞拍协议),联合报名参与双方共同确认的目标土地竞拍,竞争策略含竞拍价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竞拍成功后,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团队,共同开发合作项目,且项目使用联合品牌,互不收取品牌使用费。
4、项目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行、管理。
5、战略合作单位与康田集团依据持股比例,等比等投、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具体股比可在双方协商同意后上报市地产集团审定)。
6、双方同意该项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应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如为康田集团控股应符合国有企业管理制度。
(三)其他事项:
1、意向战略合作单位将企业基本资料、企业信誉、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证明材料、财务及运营状况证明材料、合作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合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公告之日起(2018年8月20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前送达至康田集团。(注:无特殊说明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
2、在报名结束后,康田集团根据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对报名企业进行评审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战略合作单位并通知各个报名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接到通知后,和康田集团进行合作相关事项谈判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最终确定为康田集团战略合作单位。同时康田集团上报重庆市地产集团备案。(报名详细情况见重庆市地产集团官网)(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27日18:00,联系人:牟怡,联系电话:67125632,电子邮箱:4418673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