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的申请,本局决定对其涉嫌违法建设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902室。
三、听证事项、内容:对深圳市凤凰股份合作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山大道北侧“凤凰御林山景”项目地块涉嫌违法建设作出的行政处罚。
四、听证组成员首席听证人:王唐颖,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听证人:胡祎,工作单位: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听证人:伍雪琴,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书记员:罗静,工作单位: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
五、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于2018年8月22日前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1033室,联系人:罗静,联系电话:23930166),并提供身份证件、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本局确认后参加。逾期提出或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听证权利。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达十人以上的,应推选二至五名代表按上述规定申请参加听证。
六、利害关系人相关权利义务:
(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向本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二)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人、书记员与听证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三)陈述、申辩和质证。利害关系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8年8月13日